股票配资算不算贷款?警惕高杠杆骗局
春节后至2月26日,A股市场沪深两市合计成交金额共有5个交易日突破万亿元,市场交投保持活跃。但值得警惕的是,在投资者二级市场参与度提升的同时,场外配资也趁机有所“抬头”。
对此,专家提醒投资者,要对看似“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对于场外配资的打击,监管的态度始终从严。但是,在市场交投活跃期,场外配资通常也越是活跃,也总会有部分缺乏经验的投资者被所谓的“本小利大”所诱惑。
其中,免息配资的配资周期及资金杠杆均为单选项,即20个交易日和5倍,此外,投资者还需要与公司按8:2进行盈利分成。也就是说,投资者配资炒股盈利1万元,公司抽取分成2000元。
另外,由于场外配资平台多为在线运营模式,投资者资金转入后也并没有合规的第三方托管进行资金安全保障,一旦平台出现违反协议、卷款跑路等情况,投资者很难追回本金。
实际上,未经证监会核准,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场外配资,都构成非法证券业务活动,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新证券法有关规定,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属于证券公司专营业务,未经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
假称与银行、机构合作
此外,为博取投资者信任,上述两家场外配资平台的线上客服还假借银行、机构的名义给公司“增信”。
天载配资线上客服表示,“客户在配资成功后股票配资是贷款么,会自动生成三方订单,资金也是三方联保,三方包括客户、公司及同花顺指定出入款方”。扬帆配资线上客服则告诉记者,“公司完全按照‘专户专款专用’的标准模式来对投资者的交易资金进行管理,资金由第三方托管银行——华兴银行监管,账户由投资者操作,可以随时查看出入金状况,保障资金安全”。
但当记者致电同花顺客服热线时,对方回复,“同花顺没有开展任何配资业务,任何打着同花顺名义做配资业务的公司都是诈骗,请您注意资金安全”。华兴银行客服人员则告诉记者,“我们没有与扬帆配资公司有任何业务往来,请您不要相信”。
朱奕奕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明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除依法取得融资融券资格的证券公司与客户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外,对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与用资人的场外配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证券法》第142条、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10条的规定,认定为无效”。不具备证券业务经营资质的场外配资平台与投资者之间的场外配资合同无效。“这些不具备证券业务经营资质的场外配资平台,以避免国家监管、三方联保或第三方托管银行监管等字眼误导投资者,假借同花顺、华兴银行等机构为其背书,涉嫌侵犯投资者的知情权及相关的财产权益,也会对前述券商机构的名誉权造成损害”。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除了场外配资平台日趋活跃外,配资代理也开始见缝插针地揽生意。记者加入3个带有“配资”字样的QQ群后,不到20分钟,就有两位自称是代理的人士跟记者主动交流。其中一位代理号称配资平台、资方(私募资金)“都有人”,一万元起配,10万元本金封顶,最高可申请20倍资金杠杆,开户只需要身份证照片并需签订风险提示书即可。此外,两位代理还有共同之处,就是将亏损平仓线提高至本金的30%,即投资者投入本金一万元,以20倍资金杠杆计算的话,当账户剩余资金为20.3万元(配资资金+本金×30%)时,将强行平仓。
此外,记者发现,违规行为还出现了“叠加”的情况。天载配资线上客服对记者表示,“公司有专业导师(个股分析师)提供每天个股走势供您参考”。也就是说,加杠杆的场外配资,与诱导投资者的非法荐股进行了“组合营销”。
打击违法活动还需多方合力
对此,中航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董忠云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来看,开展场外配资等违法活动的很多都是一些皮包公司或个人,往往通过夸大宣传、高杠杆诱等手段诱惑投资者,甚至利用虚假交易平台进行诈骗,且配资平台跑路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使得投资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同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对投资者的保护,场外配资往往对应高杠杆投机行为,投资者超出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开展杠杆投机,不但损害自身利益,一旦配资形成规模,也将加大市场波动风险,损害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谈及接下来应如何从根源上杜绝场外配资等违法活动,维护资本市场秩序?董忠云表示,需要监管、金融机构、投资者等多方共同努力。目前,便利的网络环境为场外配资等违法活动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性和隐蔽性,这对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加强对资本市场运行状态的日常监测,及时发现风险,同时联合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大力度清理从事违法活动的平台和机构。金融机构需要以身作则,在严守合规经营底线的同时,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账户管理,并应与监管部门一道,大力加强投资者教育,帮助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的理念,从需求端断绝场外配资的生存土壤。投资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应参与场外配资等违法活动,如发现受骗上当,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